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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歡迎的冒險家 不受歡迎的冒險家第3章 博恩曼VS博恩曼在線免費閱讀_詩意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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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歡迎的冒險家第3章 博恩曼VS博恩曼在線免費閱讀

—目標是從骨人骷髏進化為食屍鬼。

我暫時決定這麼做固然很好,但真正的問題是,我現在的戰鬥能力有多少?

本來他在冒險者公會的最底層,是青銅級下位的冒險者,能力其實比新任鐵級冒險者要強一些。

具體來說,如果是一兩隻骨人骷髏或者哥布林,就有可能在足夠安全的情況下戰鬥並取得勝利。

他的能力就到此為止了。

老實說,超過三個就更難了,但也不是不可能贏。

如果超過四個,他們就會逃跑。

如果超過五個,就會卡住。

大概就是這樣。

– 虛弱的。

別這麼說,好嗎?

我想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了。

儘管如此,從成為冒險者開始,我已經刻苦訓練了十年,如果算上成為冒險者之前,也有二十年了。

即便如此,我還是希望有人能憐憫我,因為我只能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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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什麼我認真修鍊卻只能達到這個程度,其實很簡單:我沒有多少魔力、能量、聖氣。

而且,考慮到他對那點力量的掌控能力都極其差,成為一名冒險者甚至可以說是幸運的。

事實上,我希望你能誇獎我。

順便說一句,當我們談論魔力、能量、神聖能量時,首先,魔力是一種神秘力量的來源,這種力量並不是很多人類與生俱來的,這是使用魔法和魔法所必需的。

簡單來說,如果你有神通,就能生火、造風、造水、移土。

如果你成為一名強大的魔法師,你可以做很多更複雜的事情。

這是一種非常有用的力量。

大約五十分之一的人與生俱來就有這種能力。 它沒那麼小。

不過,說到能夠達到成為真正魔法師級別的魔力,據說粗略來說,只有千分之一的人擁有。

如果你有一定的魔力,你可以使用低級魔法,例如小火彈佛提亞·博里瓦斯或大地箭維洛斯,但要獲得除此之外的任何東西,據說你需要一分一秒的天賦。一千人。這就是翻譯。

順便說一句,我確實擁有魔力,但也只是到了這種程度,當被問及能否成為一名成功的魔法師時,我不得不歪着頭。

至於攻擊魔法,連低級魔法都根本無法使用。

可見人才的匱乏。

然而,我仍然能夠製造出一些水來飲用併產生某種火花,所以我想我很幸運。

不幸的是,它不足以在戰鬥中使用。

其次是能量,但它還有很多其他的表達方式,比如「氣」、「脈輪」和「普拉納」,它們通常指源自生物生命力的力量。

因為它源自於生物的生命力,與魔法不同,這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力量。

如果能夠運用它,可以增強身體能力,發揮出強大的力量,獲得非凡的耐力。

不過,由於普通人無意識地使用這種力量來維持生命,所以他們很難察覺到這種力量。

而就算能夠實現,也需要大量的訓練才能運用,據說還需要一定程度的天賦。

我已經能夠意識到這種力量,但由於我缺乏運用它的天賦,我無法充分利用它。

不過,作為王牌,每天一次,我能夠將一擊的攻擊力提升1.5倍,這確實是一個了不起的力量,但最終,從原使用者的角度來看,它只是兒戲。順便說一句,毫無疑問,這確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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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項,神聖能量,可以說是普通人根本無法接觸到的能力。

它被認為是一種相當罕見的特殊能力,是通過神靈的祝福而獲得的,據說擁有它的人大多數都是牧師。

它最著名的可能是它作為治療和凈化能力的用途。

基礎能力包括給人療傷治病、消滅不死怪物,力量大的甚至可以凈化大片土地,據說這也是可能的。

此外,由於它是通過神聖保護獲得的力量,因此有些人還獲得了與神靈溝通的能力,並因此而受到慶祝。

如果你過着正常的生活,這是你永遠無法獲得的力量。

但事實上,我也有這種力量,雖然只是微乎其微。

不過,不用說,它的用處不大。

故事是,很久以前,我不知為何受到啟發,想要修復家鄉村莊里一座廢棄的小神社,而當時那個神社裡顯然供奉着一個神靈,給了我一個小小的祝福。

從那時起,我已經能夠使用一點點神聖能量了,但我最多能做的就是讓水足夠乾淨可以飲用,無論它有多臟,或者凈化傷口,使其不會化膿。沒有辦法消除它或凈化整個土地。

儘管如此,它還是很有用的,而且是一種力量,在過去的十年里一直為我服務,所以我想對當時賜予我祝福的神靈表示衷心的感謝。

然而,作為一名冒險者,僅靠這個是很難生存的。

這就是我說我沒有多少魔力、能量或聖氣的意思。

也就是說,說白了,我本來就不適合當冒險者。

嗯,似乎具備這三種能力的人很少,除了我自己之外,我還沒有遇到過其他人。

然而,重要的不是數量,而是質量。

就質量而言,我一點也不幸運。

事實證明,大多數成為冒險者的人都在其中某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知識水平,幾乎沒有像我這樣的人會說他們都是三心二意和小氣的。

說這句話的人通常都會在不涉及村莊或城鎮戰鬥的工作中結束自己的生命,不用說我也應該這樣做。

然而,對我來說,問題是我有一個遠大的夢想。

我真的很想成為神銀秘銀級冒險者。

自從我小時候崇拜它以來,我就繼續追求這個夢想。

我沒有辦法放棄。

很難說結果是一具骨人骷髏,但如果你把它看作是為了夢想的犧牲,那也不算太糟糕。

再說了,他又不是徹底死了,就算生死存亡都是個謎,但他還有可以活動的身體,恐怕不會那麼幸運。

只要人類還活着,就會發生一些事情。

我可以做點什麼。

直到現在,我一直都是這樣思考的。

雖然我已經變成了骷髏,但以後這樣想有什麼不好呢?

好吧,最根本的問題是我們不知道他現在是否真的還活着,但他仍然可以移動,而且他肯定可以做一些事情。

為了這個目的而儘力做到最好並沒有什麼錯。

我嘗試着嘗試一下是否可以使用生前所擁有的力量、魔法、能量、聖氣,而且我都能夠毫無問題地使用它們。

我覺得僅此一點就足以做點什麼了。

至少,普通的怪物骨骼做不到這一點。

我以為我可以戰鬥。

順便說一句,當我聽說要成為食屍鬼的目標時,我覺得這有點懲罰,但這並不是因為我想吃人類腐肉,只是我想讓自己看起來更像人類一點-就像。他們想要某樣東西並以此為目標。

而且,雖然它被稱為食屍鬼,但即便是食屍鬼,也並不一定意味着它一定要吃人肉。

也許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我的直覺會告訴我要吃掉某人,但當這種情況發生時,那就是它發生的時候了。

我想儘可能地為此做點什麼。

現在,我已經確認了自己的能力,也做出了決定。

現在剩下的,就是努力成為一名食屍鬼了。

為此,必須打倒迷宮內的魔物。

至於為什麼這樣做是個好主意,我解釋說,這是因為怪物可以通過積累歲月和經驗來將自己的存在提升到更高的水平。

隨着時間的推移而成為高級生物的典型例子就是龍,它們從嬰兒成長到成年,最終被稱為千年龍和遠古龍,它們本來就具有相當大的潛力,基本上,它必須是高級生物。類怪物。

對此,對於骨人骷髏來說,無論過去多少年,骨人骷髏都只是骨人骷髏。

由於它是不朽的怪物,如果僅僅存在的話,似乎可以保持數千年不變,但據說它不會隨着歲月的流逝而變得更強。

畢竟是骨頭。 沒有增長。

既然如此,我們該怎麼辦呢?

積累經驗。

無論如何,獲得經驗意味着戰鬥。

據說,如果一個怪物打敗了另一個怪物,它就可以吸收另一個怪物的力量到自己身上。

這並不一定適用於怪物,也適用於人類。

這就是為什麼戰鬥多年的戰士和冒險者往往能夠掌握強大的力量,但人類和怪物的根本區別在於,無論一個人從怪物身上吸收了多少力量,都意味着他們仍然是人類。

與此不同的是,怪物在獲得一定經驗後,或許能夠進化為更高等級的存在。

這就是我的目標。

當然,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到底是不是怪物,但這可以通過實際嘗試來確認,所以我會在能夠進化存在的前提下儘力而為。

所以,從現在開始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敗眼前的怪物。

而說起連骨人骷髏都能打倒的怪物……在這個迷宮裡,大概就是史萊姆、哥布林或者同種族的骨人骷髏吧。

我目前正處於下層迷宮的未探索部分,水月的迷宮,但我記得在到達這裡的路上看到並擊敗了每一個怪物。

關於迷宮中的怪物背後的詳細邏輯有幾種理論,但已證實它們會在一定時間後復活。

這種現象據說被稱為「復活」或「恢復」,短則三十分鐘,長則數天甚至數年,但這個迷宮中實力不強的怪物,用不了多久就會復活。一個多小時。這已經得到證實。

我不知道自從我被龍殺死以來已經過去了多少時間,但我確信重新彈出所需的時間已經過去了。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回去路上是遇到我想遇到的怪物最快的方法。

這麼想着,我移動了骨人骷髏的身體,決定一步步回到路上。

當我真正嘗試移動的時候,我的身體感覺無​​比沉重,感覺不像以前那樣可以戰鬥,但似乎還能移動,這讓我感覺很踏實。

至於武器,我身上一直穿着生前一直使用的單手劍和鎧甲,所以沒有問題。

其他的就得通過實戰來確認了。

然後,距離我開始沿着街道行走已經過去了五分鐘。

我遇到了第一個怪物。

那個對手是一具骨人骷髏,是我自己的,沒有武器,也沒有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