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地主的地要保不住了第01章 地主賣地在線免費閱讀

小地主的地要保不住了第02章 李家有女在線免費閱讀

地主淪落到要以賣地為生,就有點像朝廷要靠割地賠款以求生存一樣。

是頹敗、凋敝的不祥之兆。

然而,在李有為這個家傳的小地主看來。

一個沒有賣過地的讀書人,不是一個合格的地主。

李有為今年四十有八,祖上代代相傳的都是地主。

歷代家主無功亦無過,把小地主這個度拿捏得死死的。

土地就像是他們的生產工具一樣,是要緊緊攥在手裡的。

從未出現過,要靠賣掉生產工具來過活的情況。

直至李有為成為家主。

『小地主』這個主業就開始走偏,慢慢的變成了副業。

取代其成為主業的,是『讀書人』這一項李家從來沒有涉獵過的業務。

雖說祖上族人也識字,但都只是為了應付賦稅和一些生活上的需要。

自古以來都說,『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

這些聖人言,十分契合李有為的內心。

只是李有為在讀書方面的能力,與他的內心並不十分吻合。

說到底,他只是想完成從『農民』到『士大夫』的階層跨越。

天意難違。

沒有讀書的命,卻有一種嗜讀書如命的病。

還病入膏肓的那種。

從他五歲啟蒙後,就開始搜羅天下各種典籍。

兢兢業業苦讀幾十年,依然無半分功名在身。

他並不感到氣餒,喚醒讀書這個意識更為重要。

正所謂『子子孫孫無窮盡也』。

自己沒有讀書的天賦不要緊,這不是還有兒子嘛。

兒子李山海從三歲開始便啟蒙入學。

皇天不負有心人,兒子比自己更具讀書天賦。

只是,這種天賦有是有,但着實不多。

兒子兢兢業業苦讀二十載,才得了個童生資格,勉強算是個讀書人。

最近一次科考,順利通過了縣試和府試。

卻在臨門一腳,成為秀才的院試上落榜了。

當初為了讓李山海專心耕讀,李有為還一直拖着沒有讓他成家。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一下李氏家族李有為這一支的家風。

雖說李家祖上,世代都是地主富農,有納妾的資本。

祖訓里卻有一條,是要求不準納妾的。

只有在三十無子的情況下,為延續香火才能納一良妾。

李氏族人都是農民,地居嶺南一個比較偏僻的小島上。

這裡民風淳樸,鄉鄰和睦,對祖訓更是無有不遵的。

說來也怪,他們這一房從李有為開始,便都是單傳。

人口簡單,家宅安寧。

在兒子李山海多次參加科考,最終卻與秀才失之交臂後。

父子二人心裏也隱隱明白,大概這就是李山海書山學海路上,完成階層跨越的終點。

這輩子要考上秀才,看來祖墳得冒點青煙了。

也是在這一年,李山海娶了鎮上一個秀才的女兒為妻,一年後生下兒子李千帆。

都說隔代親,李有為對這個孫子可以說是『愛不釋手』。

發現孫子的讀書天分後,更是喜愛得沒了邊。

考場的失利,並沒有使李山海灰心喪意,每天依然筆耕不輟。

在書獃子李山海的熏染下,李千帆從小就耳濡目染。

兩歲的時候已能背誦《百家姓》了。

在此前提下,李千帆兩歲便啟蒙入學,由其父親親自指導。

不到三歲,對於兒童啟蒙書籍《太公家教》、《百家姓》、《千字文》等已爛熟於胸。

五歲時,因其『才名』,被府城的洞明書院破格招收,束脩費用免半。

洞明書院是嶺南地區首屈一指的書院。

由歷經兩朝榮退的執宰,為發揮自身餘熱而回鄉創辦。

學院學生十之八九是要通過考試選拔進入的。

剩下的十之一二,是通過難度稍低的考核,且交付高額捐贈費用招收。

像李千帆這樣的實屬個例。

自此,單傳了三代的地主李家繼承人,以及預備繼承人,就都走在了讀書人的路上。

孫子和兒子的束脩,在外求學的衣食住行,爺、子、孫三人的筆墨紙硯耗費,以及李有為毫無節制的買書愛好。

終於,地主李家歷代家主經年的資本積累開始見空。

要繼續李家的讀書大計,只能以賣地為繼。

是日天未亮,李有為便去信府城。

讓在外求學的兒子、孫子以及照顧二人起居的兒媳婦叫了回來。

李家村所在的小島叫橄欖島,因其外形像一顆歪肚子的橄欖而得名。

橄欖島是一個地處入海口的沖積平原。

島上土地肥沃,平得連一個小土包都沒有。

這裡有四個村莊,一南一北佔據了橄欖的兩頭,剩餘的一東一西分佈。

李家村就位於島的南方,面向入海口。

小島其餘三面對岸都是幾十丈到百丈高的丘陵山地。

東西兩面的環河寬三百來丈。

連接外界的唯一要道,是北面約百來丈寬河上的渡船。

貫穿島上南北走向約八里,東西走向約三里。

這裡大大小小的河網密布,居民都是臨河而居。

府城在島的北面,這也是出島方向選在北方的原因之一。

橄欖島距離府城約八十里,從府城到李家村,加上渡河以及換乘的時間,約莫要四到五個時辰。

翌日,入夜,李家正廳,閃爍着昏黃的燭光。

李有為沉默了片刻,「祖上傳下來的百畝水田,守了那麼多輩人,這個傳統看來要在我這裡打破了。」

春耕還未開始,家中除了口糧和種糧,已無現銀。

如今同堂的三代人,皆不通庶務,全仰仗着家傳的土地過上如今相對寬裕的生活。

本來安安分分當個小地主,應是世代無憂的。

恰巧,上天就跟自己開了個玩笑,覺醒了讀書人意識。

從此便跟它死磕上了。

如若家中有持家的人在,也不至於到沒錢了,才想起問題來。

而他作為一家之主,心思一直都放在了讀書上,直到生活逼得他不得不直視生計問題。

家中妻子和兒媳婦都只會些針黹上的功夫。

皆因以前當女兒時,家裡都是寵着的。

兒子、孫子和自己一樣,一心都撲在讀書上。

現如今自己讀書算是無望了,也只能是由自己管起全家的事務來。

他分析道,「目前家中的情況,只能供一人讀書了,而這個人只能是小孫子千帆。」

當然自己買書成性的習慣也要改了。

存了大半輩子的書,其中也不乏價值不菲的。

若說賣掉西廂那一屋子的書,也是一大筆收入,還能解決目前的燃眉之急。

但這不是本末倒置嘛。

站在李有為的角度,地主賣書比讀書人賣地,還要敗家、可恥。

更何況那些書都是他的心頭好。

雖然大部分他都沒有讀過,有些更是讀了也不大能解其意的。

買書之於李有為,就像是完成階級跨越所必須完成的資本積累一樣。

李有為向家裡成員簡單介紹了目前情況後,總結道,

「一、小帆繼續回洞明書院學習。

二、山海和山海媳婦回家來,府城租的房子退掉,小帆寄住在書院。

三、為了家裡今年的花銷,預計需要賣掉二十畝水田。」

聽罷公爹的話,李山海媳婦小陳氏猶豫了一下開口,「爹,賣地的事要不先緩緩,等我回去跟父親商量,看能否先藉著周轉,等秋收後一併還回?」

小陳氏的父親也是位秀才,家中確實有點余錢。

大夏朝國律規定,秀才可免除兩人的徭役,勉五十畝地的田稅,見縣官可不跪,受審不得隨意動刑。

小陳氏的父親是位秀才,家中確實有點余錢。

只是,在縣城養家糊口的花費並不低,他自個還要全副精力讀書(萬一考上舉人呢?)。

到底也算不得寬裕。

雖說對女兒也算慈愛,但對錢財看得也是比較緊的。

這事大家也都知曉。

不等李有為發話,婆母陳氏抬頭看了一眼老爺子。

轉過頭去對小陳氏道,「這事就聽你爹的吧。」

*————————————正文分割線,與正文劇情無關,可直接跳過*

『*』開頭的文字表示引用資料,沒標具體出處的是源於網絡的資料;

『——』開頭的文字表示一些數據的計算過程或個人意見,後文同。

——下面是本文對小地主擁有田數的一個計算,數據大致是參考宋朝的,有些來源書上,有些來源百度,不一定準確,還可能有我本人疏漏算錯了的地方,不過是想說這個設定也不是隨便一拍腦袋就定的,僅供參考(這是架空文,但物價什麼的總要有個參考)。

——程民生在《宋代物價研究》一書中直言:衡量物價的宋代貨幣之複雜,為中國歷史之最。我找的這些數據也是零碎的,未必就是同一時段的,所以各位可直接跳過或隨便一看,大可不必過於較真(滿滿的求生欲)。

——另外不同朝代,不同地域成為地主對田畝數的界定是不一樣的,歡迎留言寫下你們了解的時代的數據資料,供大家參考。

——按文中地主的 100 畝計算。

*范仲淹在《答手詔陳十事》中說:「中稔之利,每畝得米二至三石。」(此處的米指成品糧且地處蘇杭一帶)

*宋代一石合 92.5 宋斤,宋代 1 市斤是 640g,因此一石有 59200g,即 59.2 公斤,118.4 斤。

——根據以上兩點,南方水稻畝產按二石算,畝產成品糧 2×118.4=236.8 斤。

*據《宋代經濟史》作者漆使計算,宋代南方水稻畝產約 353 市斤。(此處水稻指原糧)

*北宋末葉,原糧的出品率較低,按重量計算,水稻的出糧率大概是 70% 左右。

——根據以上兩點,南方水稻的畝產成品糧 353×0.7=247.1 斤。

——兩個方式得出的畝產結果還是比較接近的,為方便計算,取南方水稻畝產 成品糧240 斤。

*史載,南宋時江南一年兩熟,佃農只需交水稻一茬之租,另一茬的小麥全歸佃農。

——雖然可以種雙季稻,但絕大部分佃農都是種一季水稻一季小麥,或者其他作物。

——100 畝水田,地主一年可收穫的成品糧總量為 240×100=24000 斤。

*使用自己耕牛的佃農,收穫與主戶對分;使用主戶耕牛的佃農,收穫與主戶四六分;連農具也向主戶借用的,收穫與主戶二八分。

——100 畝田的糧食收成,要分給佃戶後,主戶的剩餘糧食是 24000x(1-0.4)=14400 斤。

——其實古代農民的田不會全種糧食,還要種植桑麻等,農女除了相夫教子還要負責稅供的布匹,是以稱之為男耕女織,但此處不做深入探討。

——文中地主家按普通的五口之家算,口糧按 1.5 斤每人每天(我在家稱了一下,一碗飯大概要用 170g 米,一天三頓(在宋朝一日三餐開始普遍開來),一頓 1.5 晚飯,一天需要米765g(約 1.5 斤米)),五口之家一年要吃米 2737.5 斤,剩餘糧食 14400-2737.5=11662.5 斤。(按佃農使用主戶耕牛的情況,以四六分配計算。同時把家庭中的孩子時期的食量等同成了成人。)

*田稅:每畝約 10 文左右;納米,一畝交糧一斗(成品糧,一石等於 10 斗)。

——宋代糧價浮動較大,取某幾年的均值約 700~800 文一石(5.9~6.8 文斤),但這是糧商賣出的價格,收購價格我查無所得,為方便計算此處便按 6.5 文斤的價格統一而算。

*成年人中「至儉」者、貧者每年需布帛 1 匹,未成年兒童耗費約成年人的一半。

*麻布約 300 文匹。

——一年田稅支出:100×10+11.84x100x6.5=8695 文年(田稅和糧稅絕大部分的地主都會轉嫁到佃農的身上,此處只做數據計算,對此不做深入討論,另糧稅在種雙季作物的地方是按一年夏、秋兩次徵收的,但佃農只需交水稻一季的租,此處也不做詳細展開,太複雜了,我的知識面有點窄)。

——丁稅支出,20~60 歲的成年男子繳納,每丁約繳 400 文。五口之家按兩名成年男丁交稅,800 文年。

——耗費布料 1匹人年,五口人約 1500 文年。

——食鹽 3000 文年。加上田稅,共耗約 13995 22652文年。折算成糧食 139956.5=2153斤。

——此時地主剩餘糧食 11662.5-2153=9509.5 斤。

*養一頭牛大概要花費 8~10貫糧草料年,40~60 畝配一頭牛。

*宋代一貫約等於 770 文,一兩是 1000 文。

——折算成糧食 2x9x7706.5=2132 斤。

——此時地主剩餘糧食 9509.5-2132=7377.5 斤。

——一個五口之家的地主有水田 100 畝,光是口糧、基本賦稅(沒有算一些其他的雜稅名目)、衣布食鹽(只按最普通的自耕農計算)、耕牛,就要耗掉總收成的(24000-7377.5)24000=0.69。(此處注意光是給佃農的部分就是總收成的百分之四十)。

——此時剩餘糧食 7377.5 斤,折算成銀錢是 7377.5×6.5=4795 文,約 48兩。

——有資料計算說宋朝要年收入 32 貫(32×770=24640 文,約 25 兩)才能滿足一個普通五口之家(地處上京)的花費,此處我籠統的認為與紅樓夢中所說的 20 兩為劉姥姥一家幾口一年的嚼用差不多,因此一年有好幾十兩的盈餘還是十分不錯的。

——對於上一條意見,這裡做個小小的反證驗算:上京的普通五口之家花費應是沒有養牛和交 100 畝田稅的,所以按前面計算,該地主的五口之家不交田稅和養兩頭牛以及給佃農的分成,他們家一年一共的花費是 24×6.5×0.6(除去給佃農後的收入)-48(年終剩餘)-13.86(兩頭牛的花費)-8.695(田稅)=23 兩,與上面說的五口之家一年要花費 32 貫還是挺接近的(算到這裡,心感甚慰,瞎貓碰着死耗子,數據居然對得上)。

*宋朝還有支移和折變。

*支移就是農民需要將「稅品」運到規定地點交納,物流成本、路途的吃住成本需要交稅戶個人承擔,一等戶有支移 300 里的義務,到了宋代中期支移費用已經和正稅數額不相上下了,故不少民戶選擇花錢給官府,折抵繳付的運費,以此減少長途跋涉的人工成本和經濟成本。

*折變就是本來規定好了的品種數值的實物稅,由於政治情況的變化改變收稅物品種和數量的行為。按理必須提前公布的折變商品品種數值,實際上往往在徵收前不久才公布,折變商品的單價早就被有所準備的貪官污吏操控,將繳納商品的價格人為壓低,變相多收稅品。經過種種操作,底層納稅者負擔甚至激增到六七倍有餘。

*另外還有一年的春秋祭祀,元旦、元宵(鄉里富戶的賽燈等)、端午、中秋,等一些節令的花費

*並且並非每年都是豐年,還會遇上旱澇,蝗災的年份。

——況且一般的地主富農人口通常不止五口,甚至有的還有奴婢傭人等,衣食住行上也比一般自耕農要花費大些,所以預估擁有100 畝水田應只能滿足做上小地主的物質條件。

*另外剛好在百度找到了一個相關資料:宋代依據田產數量,將主戶分成五等,根據《宋史》、《宋會要·食貨》和《中國人口通史》的記載,將宋代人口屬性劃分如下:

——不好意思,上傳發現沒有插入圖片和表格的權限,本來表格還有些其他數據的,如今不好弄上來,大家將就看。

大地主:300~10000畝;

中地主:100~300畝;

小地主70~100畝;

富農:40~70畝;

自耕農:20~40畝;

半自耕農:0~20畝。

——如前面所說,宋朝農民的土地要留出一部分來種桑,種棉或種麻的,因為農民的用布和稅布基本上都是靠自給自足解決的,所以才說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是男耕女織,但為了方便計算就統一按都是種水稻來算了。

——哈哈哈,說實話,這麼具體的量化計算,數據又是零碎且未必準確的,算完我自己心裏都沒底,大家隨便看看就好,不必過於較真。

——另外附上一個資料:

*戰國時期,魏國在文侯當政時任用李悝進行變法,李悝為了宣傳他的改革主張,為個體小農的種田收入以及納稅、衣食等各項開支算了一筆賬,指出:

*今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歲收畝一石半,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稅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食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為錢千三百五十,除舍閭嘗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衣,人率用錢三百,五人終歲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

——所以在戰國時期,魏國地區(如今北京、河北、山東、山西等一帶),種 100 畝的粟,無法滿足一家五口人的普通吃穿用度,更不要談能不能成為地主了。

——另外文中的科考制度是參考明清時期,只是參考,並不完全一樣,不必過多深究,只為一眼看起來不太過離譜。